勞務派遣人員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交的資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申請人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后,使用黑色或藍色簽字筆或鋼筆填寫,不要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用人單位意見”一欄用人單位不簽注意見的,不影響申請工傷認定。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沒有有效勞動關系證明的,本機關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遭受事故傷害的職工可依據《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試行辦法》(省政府令第170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確認勞動關系。
(三)初診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病歷復印件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診斷證明書、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印章。
(四)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或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應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檔案信息卡。
(五)遭受事故傷害職工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代身份證需要將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一張A4紙上,由本人簽名,注明日期,并寫明“此件僅供工傷認定使用”;遭受事故傷害職工的近親屬申請工傷認定的,還應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證明近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應提交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遭受事故傷害職工所在工會提出申請工傷認定的,應提交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提交事故的相關證據材料。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提交2人以上目擊事故的工友、同事證明,寫明事故時間、地點及事故詳細情況的證明材料,
由證人簽名、加蓋手印,注明聯系電話,提交的證人身份證復印件,應有出證人簽名。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因交通事故遭受傷害申請工傷認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證明或者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屬于搶險救災等維護******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效證明。
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交的資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申請人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后,使用黑色或藍色簽字筆或鋼筆填寫,不要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用人單位意見”一欄用人單位不簽注意見的,不影響申請工傷認定。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沒有有效勞動關系證明的,本機關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遭受事故傷害的職工可依據《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試行辦法》(省政府令第170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確認勞動關系。
(三)初診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病歷復印件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診斷證明書、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印章。
(四)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或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應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檔案信息卡。
(五)遭受事故傷害職工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代身份證需要將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一張A4紙上,由本人簽名,注明日期,并寫明“此件僅供工傷認定使用”;遭受事故傷害職工的近親屬申請工傷認定的,還應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證明近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應提交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遭受事故傷害職工所在工會提出申請工傷認定的,應提交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提交事故的相關證據材料。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提交2人以上目擊事故的工友、同事證明,寫明事故時間、地點及事故詳細情況的證明材料,
由證人簽名、加蓋手印,注明聯系電話,提交的證人身份證復印件,應有出證人簽名。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因交通事故遭受傷害申請工傷認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證明或者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屬于搶險救災等維護******利益